2018年 小组分享 10月份 第三周 作领䄂的更高要求

2018年 小组分享

10月份 第三周 作领䄂的更高要求

“不同層次神要求,因耶和华是圣的;隨之而来是责任,天天操练敬虔心。” 一個為神工作的人,如果不準備付出大過他的同輩和同工所願意付出的代價,就不必希望當領袖。真正的領導需要全副心力,要領導得更好,就得付出更高的代價。在屬靈領導的路上有十字架立著,做領袖的必須肯被釘在這十字架上。神的要求是絕對的。“主為我們捨命: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” (約壹3:16)。我們接受基督的十字架到什麼程度,基督復活了的生命就在我們身上顯明到那個程度。死在我身上發動,生卻在你們身上發動。逃避十字架,就要喪失領導地位。神对身为祭司和大祭司的亜伦及子孫,有著不同層次的要求,例如,不可从俗佔染自己、不可用刀劃身、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、不可挨近死屍等。神不只在规定的律例中,针对祭司设下不同的条例,也把祭物的一部分交给祭司,使得服事神的祭司和他的家庭得著需用,这也是神对祭司的看顾。隨著神所交付的使命,并对「作领䄂的更高要求」,我们不仅感到荣耀,但是我们的责任也隨之而来,也意味著我们得面对更多的压力和挑战。期待我们日日操练敬虔的心,每位信徒都成为主所合用并重用的器皿。

本周经文

利未記21:1-12

“1 耶和華對摩西說:「你告訴亞倫子孫作祭司的說:祭司不可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,2 除非為他骨肉之親的父母、兒女、弟兄,3 和未曾出嫁、作處女的姊妹,才可以沾染自己。4 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。5 不可使頭光禿;不可剃除鬍鬚的周圍,也不可用刀劃身。6 要歸神為聖,不可褻瀆神的名;因為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神的食物,是他們獻的,所以他們要成為聖。7 不可娶妓女或被污的女人為妻,也不可娶被休的婦人為妻,因為祭司是歸神為聖。8 所以你要使他成聖,因為他奉獻你神的食物;你要以他為聖,因為我-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-是聖的。9 祭司的女兒若行淫辱沒自己,就辱沒了父親,必用火將她焚燒。 10 「在弟兄中作大祭司、頭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聖職、穿了聖衣的,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。11 不可挨近死屍,也不可為父母沾染自己。12 不可出聖所,也不可褻瀆神的聖所,因為神膏油的冠冕在他頭上。我是耶和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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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经文分享

利未记第十八至二十章是神对祂的百姓道德行为的「圣洁」要求(19:2),而二十一到二十二章是神对祭司提出的更高的「成圣」(8节)标准。本章是有关祭司成圣的法,记录了对祭司行为圣洁的条例。祭司在神与百姓之间起中保者的作用,因其职份的特殊性,神对他们有更严格的圣洁法。相对于百姓,神对祭司的生活要求得更加圣洁,是因为祭司不过严格的圣洁生活,就不能成为与神立约百姓的信仰榜样。神不但给了祭司权柄,也要求他们负更多的责任。本周经文1至3节,带着神形象的人无论是肉体还是灵性死亡,都不是创造生命的神的心意。所以主耶稣说:「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」(太8:22),祂的工作就是使「死被得胜吞灭」(林前15:54)。除了神的儿子在十字架上的死,任何的死在神面前都是可咒诅的。因此,越亲近神的人,越要注意不可接触死亡的事物。如果我们对属灵的追求失去了兴趣,不愿认罪悔改、脱离肉体、离开世界,就表明我们已经被死亡「沾染自己」,所以虽然有重生的生命,却没有生命的表现。因此,神吩咐除了骨肉至亲以外,祭司不可为死人沾染自己。虽然,触摸死人是宗教仪式上的不洁净,不属于违背十诫道德律的罪,但作为服侍圣洁神的祭司,不能与象征罪和死亡的尸体接触。然而,骨肉至亲是可以触摸的,因为作祭司的同时不能忽略家庭。

在第4至6节里,神说祭司「在民中为首」,既意神要他们「作群羊的榜样」(彼前5:3),把人领到神的面前。如果他们自己不首先「成为圣」,专一地活在神的面前,就没有办法把人领到神的面前,反而会落到撒但的控告之中。新约的信徒都是「有君尊的祭司」(彼前2:9),神把我们摆在世界当中,作「道成了肉身」(约1:14)的见证。如果我们「从俗」(4节)效法世界,被神所不喜悦的「恶俗」(18:3)所沾染,「道」就不能在我们的「肉身」上活出来,世人不但不能从我们的「肉身」上看见「道」,反而会因我们的坏行为而「亵渎神的名」。因此,「我们凡事都不叫人有妨碍,免得这职分被人毁谤;反倒在各样的事上表明自己是神的用人」(林后6:3-4)。再者,吊丧时「使头光秃、剃除胡须的周围、用刀划身」(5节)都是外邦人的恶俗,祭司不可随从,免得「沾染自己」(4节)。至於7至9节,在祭司婚姻的事情上,神同样强调了要求其圣洁。祭司的婚姻也必须「成圣」,因为婚姻会极大地影响事奉。每个新约的信徒都是「有君尊的祭司」,所以,我们的婚姻不能爱情至上或外貌第一,而应当受「有君尊的祭司」身分的限制,因为我们婚姻家庭的见证就是事奉的一部分,会直接影响我们事奉的果效和与主的关系。正如主耶稣所说:「人到我这里来,若不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 母、妻子、儿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门徒」(路14:26)。「妓女」就是「被污的女人」(7节),她们的问题是道德败坏,并非再婚。「被休的」原文是「被丈夫休掉的」,当时「被休的」的主要理由是不贞洁(申22:13-14,24:1),所以祭司「不可娶被休的妇人为妻」(7节)。「行淫」原文不是指普通的淫乱,而是指做妓女(创38:24)。祭司的女儿从父亲那里学习了律法,却仍然将自己献给偶像作庙妓,不但「辱没自己」、「辱没了父亲」,更是故意亵渎神,所以神绝不容忍。神也吩咐百姓要以祭司为圣,就是尊重神拣选膏立的圣职者的意思。祭司的女儿若行淫,要用火焚烧。因为祭司是神立的,祭司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女儿,不仅自己的名受辱,也辱没了神的圣名。

最后,10至12节为有关大祭司参加丧礼的特别条例。大祭司居丧不可示哀,连父母的遗体也不可接触,以保持他仪文上的圣洁。(见:民十九章,因死人沾染不洁所行的净化仪式)。这规限可能也是故意令祭司不能介入崇拜死人的祭仪。「头上倒了膏油、又承接圣职、穿了圣衣的」(10节)大祭司预表道成肉身的基督,背负着基督的见证,所以有更高的成圣要求。基督与死亡是没有关系的,所以不能让死亡的事情影响大祭司,连父母去世也不可像平常人一样居丧。「不可出圣所」,指不可因丧事擅离职守。不可出圣所不是指大祭司要生活在圣所里,而是不能放下圣所的事奉出去。因为大祭司是为了神的圣事特别被膏立、分别为圣的。在今天这个败坏、不法的世代中,我们实在很难靠着自己持守圣洁。只有靠着圣灵在我们生命中的洁净和更新,才能使我们「不要效法这个世界,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,叫你们察验何为神的善良、纯全、可喜悦的旨意。」(罗12:2),正如神在本章3次宣告的:「我是叫他成圣的耶和华」(8、15、23节)。

二、信仰功课

1、在民中為首

「祭司既在民中為首,就不可從俗沾染自己」,這說明了祭司是在民中為首、為屬靈的領袖;既是屬靈的領袖,他的一言一行都有示範的作用,所以神對祭司有更嚴謹的要求。例如:不可以沾染死屍的污穢(1節),但也有例外,就是自己的至親(2節)。可見神也顧念人的親情,唯獨大祭司例外,神對大祭司有更高的要求,因為大祭司是在祭司中為首的(10節)。此外,祭司要在神的面前主禮獻祭,也就是直接在神的面前事奉;而神是全然聖潔的神,所以對祭司當然有更高的標準。因此,有時候我們會聽見傳道人這樣說:「傳道人也是人,一樣會軟弱。」此話固然不錯,但是不可當作軟弱的藉口,因為神就是把傳道人放在不一樣的地位上。

2、祭司是歸神為聖

這句話進一步說明了祭司在神眼中不同的身分。既然以色列百姓早就已經是歸神為聖了,顯然祭司的歸神為聖有更深的意義,因為他們是分別中的分別,揀選中的揀選,為要專心事奉神,連摩西都要以他們為聖。因此,祭司的歸神為聖不只是他個人的認知,神也要以色列百姓如此認知,若百姓能夠以祭司為聖(尊重祭司的職分),自然就會以神為聖。再者,10~15節中講到大祭司,大祭司比眾祭司更尊榮,因為神的膏油在他的頭上。這膏油如同屬靈的冠冕(12節),冠冕就是榮耀的象徵,神膏油的冠冕更是榮耀中的榮耀,而且他們是穿著聖衣事奉。因此,大祭司有兩個必須留意之處:一個是儀容,不可蓬頭散髮,也不可撕裂衣服(10節);另一個是婚姻,不可娶不合宜的婦女為妻。因此,這裡讓我們看見大祭司的家庭、儀容、生活都是見證,若是與新約中作監督的條件比較(提前3:1~7),也是互相吻合的。

3、我使你們成聖的耶和華

本章內大多有關一些禁令與約束,無非防止亞倫兒子祭司職任有沾染污穢的危險。神的聖潔明確地加以維護,在禮儀上不致污染,在個人的言行上沒有玷污有瑕。這些都在預表上有深切的涵義,以致主耶穌與祂的信徒都應有屬靈的認識。我們該有何等聖潔的生活。對別人是自然無辜的,對我們可能看為差錯。他們連發須的樣子都不可與列國的時尚相仿。他們也不可與喪亡的家庭接觸屍體而有污穢。這些都說明我們在事奉上該多麼謹慎,甚至應著重細節,在屬靈方面分別出來。我們所穿的衣服,所閱讀的書報,所從事的娛樂,以及家庭生活的細節,都該注意。我已經分別為聖歸給神,聖靈的恩膏也在我們裡面。我應將聖潔的生命獻給祂,別人所作的事,我們不該做。別人認可的,我們卻我們卻應謹慎。經文中提及使人成聖的神,我們必須分別為聖歸給神,因為我們有救主的寶血,聖靈的恩膏:我們的思想、目的與行為必須分別為聖。新約的基督徒,個個是祭司。如同彼得說: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,是有君尊的祭司,是聖潔的國度,是屬神的子民。既然如此,我們為人該當怎樣聖潔。有許多事別人可行吋,基督徒則不可。許多的地方,平常的人可以去,基督徒則不可。甚至怎樣剃鬍鬚,怎樣蓄頭髮,都有特別的規定。可見神對於他的選民,所立的標準甚高。甚至瑣屑小事,也要合乎神的聖潔。穿甚麼衣服,讀甚麼書報,行甚麼娛樂,家庭生活如何,都要紀念我是已經分別為聖歸與神的。此身已經奉獻,不再是我自己所有的了。我的名譽與主的榮耀相關,稍一不慎,就會影響別人,而羞辱主的聖名。

4、作领䄂的更高要求

我們看到神的要求再提高了,仍然是對人的要求,但是就不是對一般人,而是對神特別揀選的一批人,這一批人就是亞倫的家族。對亞倫家族的要求,就比對一般人的要求高得多了。我們把它歸納起來,仍然是分別為聖歸於神,表明神。 從祭司們的身上所表明的,不僅是神的性情,而是神的自己。在祭司裏又分成一般的祭司和大祭司。在祭司們身上的要求稍微寬鬆一點,對大祭司的要求就非常的絕對。我們整個來看,可以看到神對祭司的家族有更進一步的分別的要求。為甚麼神對祭司們的要求要比一般的百姓高呢?我們稍微可以留意到有幾方面。第一方面,祭司都是預表主的人,尤其是大祭司,那是完全的預表基督的。既然是預表主的自己,因此要求就高了。另外一方面我們也可以看到的,這一批以色列人是特別給神揀選出來的,他們是亞倫的家族,這一個家族是給神揀選出來在會幕裏事奉神。也就是說這一批人是親近神的,靠近神的。一般的以色列人不能靠近神,但這一批人是神選召出來,給他們一個恩典,可以靠近神。不單是靠近神,而且也能在神面前有服事。祭司是這樣,大祭司更是這樣,只有祭司纔能進到聖所裏,也只有大祭司一個人可以進到至聖所裏。因此,在以色列人中間,祭司的家族是特別親近神的一批人。這一批人是從恩典裏給選召出來的。不是因為他們有過人的地方給神看中,乃是神在恩典裏的選召。既然是在恩典裏面的選召,就不根據這些人本身有甚麼條件。他們優越也好,不優越也好,神完全越過這一個關卡,神只看一件事,他是不是亞倫的家族,如果是亞倫的家族,神就說,「我揀選他。」憑甚麼來揀選呢?憑恩典。既然是憑著恩典來到神的面前,他們這一批人就是比以色列人更多的承受神的恩典,這就非常容易叫我們領會,「多給誰,就向誰多要。」在這裏,我們就看到這樣的事。第三方面,神對祭司們的要求,不是在他們的工作上,而是在他們的感情上。你看神在祭司們身上所要求的,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,完全是在感情上受對付。這個感情上的受對付,乃是讓祭司們能給帶到一個地步,重視屬天的感情過於屬地的感情。神不抹煞人的感情,但是神要提升人的感情,從屬地的感情提升到屬天的感情。待會在看具體的事上,我們就可以看得出來。

三、作領袖應有的素質和認識

“沒有異象,民就放肆”(箴29:18)。我們作事,當先尋求神的心志:“主啊,我當作甚麼﹖”(徒22:10)我們當勤力,“殷勤不可懶惰”(羅12:11),我們是否盡忠我們的職守,是否努力作神要我們作的工﹖看到我們的託付,有了目標,當堅持到底的工作,不可因工作艱難,或人的批評指責就半途而廢,我們當有服事精神。主耶穌自己說:“因為人子來,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,乃是要服事人。”(可10:45)我們當有屬靈操練,特別在自律上,許多神所喜悅的人,如挪亞,亞伯拉罕,摩西,以利亞,大衛等,豈非都有他們的軟弱麼﹖許多人開始做得好,但後來失敗,豈不能給我們警戒麼﹖特別是在眾人矚目下的領導人物。史托脫(John Stott)在他的新作今日基督徒面臨的問題(Issues Facing Chritians Today)提出作領袖的應有質素:1) 有異象,有眼光;2) 勤力;3) 有毅力,堅持到底;4) 服事精神;5) 屬靈操練。

除了上述素質外,作領袖的當看見自己的軟弱和限制。我們不過是人,人都會犯錯誤,聖經從來沒有隱瞞祂僕人的罪,為要叫我們自己警惕,我們也當看到。一個人能看到的有限,不要以為有權柄在握,就可以任意妄為,除了緊握聖經的真理之外,在聖經原則沒有清楚說明之事上,我們不當武斷的,教條式的強調自己的看法。人之常情不願有人與自己有不同的看法,因此有權力者常常不顧別人意見或勸戒,一意孤行。所羅門死後,羅波安不聽從他父親生前的老年人勸告,而接受與他一同長大的少年人主意,因此以色列聯合王國分裂為南北兩國!一個固執的,以自己為中心的領袖,不納忠諫,定規最終失敗;作基督徒領袖的更使神的旨意,神的工作受攔阻。所羅門求智慧(王上3:5-9),我們也當求神給我們神的智慧來處理萬事。美國前總統杜魯門(Harry Truman)說:“作領袖的,當有才能使別人作他們本來不願意作的事而變成樂意的去作。” 這是以德服人,只是用權力強人作所不願作的,並非好的領袖。當然,如有清楚聖經原則指明,我們不可因怕人指責而偏離左右去作,但態度上,仍然要溫溫和和地待眾人,用溫柔勸戒人(提後2:24-25)。

四.作領袖的該注意事項

1、驕傲

有權柄的易於變成驕狂。掃羅王開始時很謙卑(撒上10:22)但日久,權柄到手,就變成狂傲,嫉妒大衛,結果身敗名裂,國亡家破。撒母耳記上給我們看見掃羅是一個愚昧,任性的昏暴君王。事實說明,“凡心裏驕傲的,為耶和華所憎惡”(箴16:5)。

2.、如何運用權柄

作領袖的,當看作自己不過是被授權的,連他自己也是完全屬神的(林前6:19-20)。使徒保羅承認他使徒的權柄是為要建立,為要造就人(林後10:8;13:10),所以不可濫用權力。希伯來書第十三章第十七節告訴我們,要依從,順服引導我們的人,因為他們為我們的靈魂時刻警醒,好像那將來交賬的人,這裏雖然是屬靈工作上的領導人,他們要向神交賬;我相信所有屬乎神的領導人,也要有一天向神交賬,因為神的原則是:多給誰,就向誰多取;多託誰,就向誰多要(路12:48)。

3、求長進

不要滿意自己目前的成就而不再求長進。這並非指對世界要有雄心大志追求更高地位,權力,這是屬世的人追求。我們要在自己崗位上,要求作得更好,更能榮神益人。神給每一個人潛在的才能,當求神幫助我們發揮這潛能,所以每一個人都要求進步。一方面要像所羅門,求神給智慧;另一方面多多聆聽有經歷,有智慧人的指示,不要作一個剛愎自用的愚昧領袖。聖經常常告訴我們,神藉着別人提醒我們。只聽那些合我胃口的人的讚語,忠言逆耳的領袖,必然軟弱失敗。

4、有美好的靈性

但以理所以有好的見證,作五位超級大國君王的首相,是因他有美好的靈性(但6:3)。作領袖的基督徒,必須給人看見他是屬神的人,他需要像但以理一樣有好的靈修生活,熟讀神的話語,並有禱告生活(但6:10)。

五、領袖的6個基本委身

領袖總是以「自我設定」的標準來定義自己的角色。這些標準通常不是他人設定的,而是領袖自己所設下的標準。優秀的領袖對自我的要求總是高過他們對屬下的要求。他們比屬下更努力,這就是他們所謂的「領導」!新約聖經中「竭力」,這個詞總共出現了13次,有時也翻成「殷勤」、「追求」、「務必」、「務要」、「分外殷勤」。這六個「竭力」,代表領袖的六個重要宣告。而我们相信嚴守這六個宣告,將使領袖的事工更有果效與成就。

1、宣告「正直」

「就當殷勤,使自己沒有玷污,無可指摘,安然見主。」(彼後3:14)上帝並沒有要求我們成為完美的人,因為沒有人是完美的。是要沒有玷污、無可指摘,就意味著要過正直的生活。但如果人不完美,如何持守正直?你必須敞開!一個正直的人不是面面俱到;相反的,是願意向別人敞開自己的優點和軟弱。擁有正直的品格,也意味著活出你所說的、你所相信的。成為你所教導的典範,並且說真話─即使不易達成。所有的領導都奠基在信任上,而信任來自於你活出信仰及說真話後,所建立的聲譽。作為一名牧者或領袖,一定要獲得人的信任。你願意委身於以正直來領導嗎?你願意坦承你的優缺點嗎?你願意承諾活出你每週所傳講的信息嗎?即使現實嚴峻,你仍願向會眾/跟隨者說實話嗎?

2、宣告「寬恕曾經傷害你的人」

「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,…恐怕有人失了神的恩;恐怕有毒根生出來擾亂你們。」(希伯来书12:14-15)領袖寬恕曾經傷害他們的人。服事難免受傷,這是必然的。你會遭遇有意或無意的傷害,無論他們承不承認。服事的過程無法避免傷害,如果你是主其事者,你就得負起責任。但你必須饒恕那些傷害你的人。如果你容許苦毒生根,它將會阻絕你親近神、愛人,直到你的心靈枯乾。即使是恨之入骨的時候,你仍願意饒恕嗎?

3、宣告「交託與信靠神」

「因為那進入安息的,乃是歇了自己的工,正如神歇了祂的工一樣。所以,我們務必竭力進入那安息。」(希伯来书4:10-11)如果你投入服事,就一定要學習交託。你身邊有許多需要你關心的人,但同時也別忘了:你不是神,你不可能一直承擔別人的重擔!那麼,該如何才能卸下這些重擔呢?首先,要禱告。因為最終,神才是群羊的牧人,祂有責任幫助你的事工成長。因此,在禱告中交託你的重擔吧。其次,你要花時間讀上帝的話語,默想祂的應許。回想神過去所行的奇事,無論是從聖經中,或你自己的經歷。你會發現,神的紀錄非常好,他從不遺棄我們。當你被事工壓得喘不過氣來時,想想神為你做過些什麼?你願降服於神,將重擔全交託嗎?

4、宣告「成為激勵者」

「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。」(羅14:19)身為基督徒領袖,你應該做的是建造會眾,而非拆毀。神呼召你成為一個激勵者,而不是一個阻礙者。要學習以超然的角度來看待問題,找出弟兄姊妹的潛力。當他們灰心喪志時,你要成為激勵的資源。身為牧者,我們是調製希望的藥劑師,而基督徒領袖也是如此。我們要把耶穌的希望帶到絕望之處。幫助無助者,讓他們明白前面有路可走。你願意在社區、教會、家中,成為「希望之聲」嗎?

5、宣告「成為和平使者」

「用和平彼此聯絡,竭力保守聖靈所賜合而為一的心。」(弗4:3)領袖被呼召是為了竭力消彌紛爭。我們周遭充斥著各式各樣的衝突。耶穌說:「使人和睦的有福了。」在這個支離破碎的社會中,我們如何才能使人和睦呢?你需要整合各種不同意見。不是每個人都像你在教會那樣服事、待人,但不是說這樣就不好。天生我材必有所用,每個人都有可貢獻之處。這些和你持不同觀點的人,也可以為你的事工加添不可或缺的元素。在事工上我們看重合一,而不是一致。你可以與人手牽手,但彼此的看法不同。上帝可以忽略教會的許多事工缺失,也可以不在意有多少有能力的人,但上帝絕不會祝福一間分裂的教會。這意味著領袖最重要的職責之一,便是竭力促進合一。聖經使徒行傳前五章,一共出現十次,告訴我們當時的教會「同心合意」。當你們有使徒行傳所謂的「同心合意」時,就能擁有使徒行傳中的能力。當你的教會分崩離析時,你有勇氣站出來整合嗎?

6、宣告「永不停止成長」

「你們要分外地殷勤。有了信心,又要加上德行;有了德行,又要加上知識;有了知識,又要加上節制;有了節制,又要加上忍耐;有了忍耐,又要加上虔敬;有了虔敬,又要加上愛弟兄的心;有了愛弟兄的心,又要加上愛眾人的心。你們若充充足足地有這幾樣,…就不至於閒懶不結果子了。」(彼後1:5-8)學習是領導的生活型態。當你自以為懂得一切時,你其實已經溺斃了。你絕不能停止成長。事工要擴展就要有不斷進步的領袖來帶領。持續地鞭策自己吧。保持閱讀的習慣,找一位導師,求取建議,多問問題。永不停止追求內在特質與外在技能的提昇。領導的真正本質就是追求成長。你必須持續進步才能帶領人成長。不斷檢視自身,有哪些地方要改進?有什麼值得學習?哪一種方法最適合鍛鍊自己?每年提出學習計畫,你未來的領導力便仰賴於此。身為一個領袖與一個平凡人,你願意終身學習嗎?

結语

神需要人在社會,國家,各階層中作好的領導人,藉着他們,如約瑟,但以理,大衛等榮耀祂,成就祂旨意。作領導的人,比別人更有效的作出榮神益人的事。他們當在工作上忠心他們的職守,這是見證;當求有進步,作更好的領袖;不可因自己的權力,剛愎自用,自滿自足,不肯聆聽忠諫。作領袖的,往往要付出更多代價,比別人更勤力,作他人的好榜樣。一個忠心的領導人,當着意於訓練下一代的領導人,使工作後繼有人。使徒保羅提醒提摩太,提摩太聽見保羅所教訓的,也更交託那忠心能教導別人的人(提後2:2)。屬靈工作如此,其他工作也當如此。摩西訓練約書亞,以利亞帶領以利沙,保羅勉勵提摩太,這些都是傑出的領袖,不但自己努力工作和事奉,也帶領訓練下一代的工作者,他們可作為我們的榜樣。阿门!